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烹调加工管理制度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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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关 键 词:
- 烹调 加工 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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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:/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.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,变质食品不下锅、不蒸煮、不烘烤。 2.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,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。油炸食品要 防止外焦里生, 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 餐具内,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。 3.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(超过 2 小时)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 于 60,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,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 再冷藏。 4.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。 5.灶台、抹布随时清洗,保持清洁。不用抹布揩碗盘,滴在盘边的汤 汁用消毒抹布揩擦。 6.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 收集处理废弃油脂, 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。 7.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、半成品、生食品的卫生要求存放,不 可混放和交叉叠放。 8.工作结束后,调料加盖,工具、用具洗刷干净,定位存放;灶上、 灶下、地面清洗冲刷干净,不留残渣、油污,不留卫生死角,及时清 除垃圾。展开阅读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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